【ESG視界】歐盟“碳關稅”及對中國影響2026年起,歐盟將正式開始征收碳關稅。發表時間:2022-07-08 14:36 2022年3月15日,歐盟理事會一致通過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法案,歐盟各國距離正式采取碳關稅措施又進了一步。法案計劃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到2025年三年間為歐盟碳關稅實施的過渡期,進口產品無需繳納碳關稅,但進口商提交包括進口產品總量、產品碳排放量等信息的報告。2026年起,歐盟將正式開始征收碳關稅。 王梓/制圖 碳邊境調節機制釋義 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也被稱作“碳關稅”,是指嚴格實施碳減排政策的國家或地區要求在進口或出口高碳產品時,繳納或返還相應的稅費或碳配額。歐盟為達到在2030年之前將其整個經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削減55%的目標,制定了“Fit for 55” 應對氣候變化一攬子計劃。碳邊境調整機制作為" Fit for 55"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2021年3月歐洲議會就已通過了設立“碳邊界調整機制”的決議。由于CBAM機制事關歐盟各國進出口貿易,一經提出就引發了世界各國包括歐盟成員國之間的巨大反響,亦勢必會對中國企業以及碳排放政策產生深遠的影響。 碳關稅是防止“碳泄漏”的措施。碳泄漏是指由于歐盟執行嚴格的溫室氣體減排政策,歐盟企業將生產基地遷到減排政策寬松的國家,或者導致碳排放成本較低的外國產品涌入歐洲市場,損害歐洲產業利益。通過征收碳關稅,有助于縮小歐盟內產品與進口產品的價格差距,避免碳泄露。 另一方面來說,由于目前并非所有國家均對碳排放征稅,企業如果產能轉移到歐洲以外對碳排放不做要求或要求較低的國家,從全球范圍內來說并沒有起到降低碳排放的作用,歐盟的減排措施將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 碳邊境調節機制方案重點內容 當前碳關稅適用將包括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五類產品,預計未來將逐步拓寬覆蓋更多碳密集產品。 碳關稅的信息上報及繳納義務由進口商承擔,進口商需要首先獲得從事CBAM管控產品進口業務的資格,向歐盟成員國內的CBAM行政機關注冊登記成為注冊進口商,并在本國的CBAM系統中開設獨立賬戶后才能進口相關產品。CBAM采用電子憑證(即CBAM證書)制度,每張CBAM證書對應著碳排放量為一噸的進口商品。針對進口產品中所含的每一噸碳排放,進口商都必須向其所在的歐盟成員國的CBAM主管機關購買一張CBAM證書。注冊進口商購買CBAM證書的數量、價格和日期均記錄在其CBAM系統賬戶中,每張證書有效期為購買之日起兩年。CBAM電子憑證并非固定價格,而是前一周歐盟拍賣排放額度的每周平均結算價格,由CBAM主管機關在每周公布。每一張CBAM電子憑證都有獨立的編號,進口商購買CBAM電子憑證的數量、價格和日期均記錄在CBAM系統賬戶里。 碳關稅并不是在產品進口環節逐筆征收,而是在第二年的1到5月期間統一結算。每年5月31日之前,注冊進口商須向本國CBAM主管機關申報進口產品總量、每類產品的總排放量、應繳納的CBAM電子憑證數量等信息。 對中國影響 首先,中國將成為歐盟碳關稅的課稅對象,對歐盟出口貿易將受到影響。目前碳關稅最有可能影響到的產品為鋼鐵和鋁,水泥、化肥類產品出口規模相對較小,而其他例如汽車、光伏板等產品未列入碳關稅征收產品范圍因此在短期內不受影響。2021年得益于歐盟經濟復蘇工業需求反彈,我國對歐盟及英國鋼材出口總量為318.4萬噸,同比增長52.4%,整體占鋼材出口份額約5%;2020年中國向歐盟及含英國出口鋁材總計51.9萬噸,占我國鋁材出口總量的11.2%,因我國產業整體對化石能源依賴較重,鋼鐵和鋁行業碳足跡高于發達國家水平,碳關稅的征收將一定程度上加重企業負擔,妨礙此類產品對歐盟出口。按照2021年歐盟碳市場交易的平均價格約50歐元/噸,每噸鋼材產生約2噸碳排放計算,在不計算抵扣情況下歐盟將對中國出口鋼材產品征收約23億人民幣碳關稅。 事實上,受歐盟氣候行動計劃和天然氣價格上漲影響,2021年歐洲碳價上漲了近150%,碳價上升趨勢預計將會持續。盡管對歐盟相對國內整體鋼材鋁材出口影響有限,但毋庸置疑碳關稅將進一步減少中國相關產品對歐盟出口價格優勢,鋼材及鋁材出口企業利潤率將受到影響。 在歐洲氣候行動及計劃持續推進的背景下,中國鋼鐵等工業受到客觀國際市場要求和國內“雙碳”目標舉措實施需要,需要切實加快工藝改造落實節能減排,推動脫碳步伐加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碳邊境調節機制將助推相關企業增強削減碳足跡意識,引入新型節能工藝將現有生產流程進行升級改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要降低碳關稅,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從產業鏈源頭做出改變,從能源供給側入手增強綠色新能源低碳轉型,從根本上減少出口產品碳排放。 其次,鋼材等行業尚未納入國內碳交易市場,需要加速國內碳交易體系建設,在控制碳排放總量的基礎上引導企業開展減排工作。目前電力行業是作為試點唯一納入碳市場的行業,而鋼鐵等行業碳排放定價尚未有基礎,碳排放核算等標準不盡完善。通過完善國內碳市場機制,有利于協助面臨碳邊境調節機制壓力的出口企業提前做好準備,引導企業加快制定節能減排路線圖,將可持續發展列入戰略目標。歐盟為避免重復征稅,允許在應稅碳排放量中扣除進口產品在其生產國已經支付的碳排放額度,即抵扣碳關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國內碳市場的形成也有望減小出口企業整體碳稅負擔。 長期來看,碳邊境調節機制未來可能會覆蓋更多行業及產品,對進口產品碳排放信息追蹤核查預計也將更為嚴格。目前的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提案主要針對2026年前的碳關稅的實施計劃,仍有具體實施細節待完善公布。該制度盡管已經經歷了長時間的討論周期,未來在實施進程中也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需要持續關注政策動態。與此同時,中國的碳市場在逐步擴展,快速走向成熟期,而我國對歐洲出口結構和產業發展也在不斷變化,考慮到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對國際貿易和地緣政治的重大影響力,未來中國也需要與歐洲建立有效的碳排放市場規則對話機制,通過對話協商實現國際合作,形成通用的碳排放計算標準,有效實現全球范圍內行業減排。 不論如何,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唯有各行業真正將節能減排落實到位,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企業經營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應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帶來的系列挑戰。將可持續發展原則應用到國際貿易上,形成碳中和背景下的新型國際貿易秩序與規則,也會成為未來國際間對話的新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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